第01天 北京
第02天 北京/路易港/圣丹尼(留尼汪岛)
第03天 圣丹尼
第04天 圣丹尼
第05天 圣丹尼/塔那那利佛(马达加斯加)
第06天 塔那那利佛/穆龙达瓦
第07天 穆龙达瓦
第08天 穆龙达瓦-安齐拉贝(8-9小时)
第09天 安齐拉贝-安伯希拉-哈努马法纳(4.5小时)
第010天 哈努马法纳-伊萨鲁 (7小时)
第011天 伊萨鲁-图里亚(4小时)
第012天 图里亚/塔那那利佛-昂达西贝(3小时)
第013天 昂达西贝-塔那那利佛(3小时)
第014天 塔那那利佛/毛里求斯/北京
第015天 北京
1、 游客确认参团,须与我公司签订参团确认,并于签署当日向我公司交纳定金总计15000元人民币,该定金用于我公司支付航空机票占位事宜;定金所含内容及收费标准:航空机票占位费收取标准:15000元人民币/人;
2、 参团团款流程说明
1) 游客交纳定金后,我公司将于出团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游客,所参团组是否成行(我公司团组成团标准为所收散客人数每团不得低于10 人);如不能成团,我公司全额退还乙方所交定金(经客人同意,另外确定出成团截止时间的,另议)。
2) 游客在收到我公司团组成行确认信息后二日内,需要向我公司确认是否参团,如果确认参团,需要补交全款。
3、关于参团后违约的特别约定
1)游客违约
游客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,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:
从合同签定付定金之日起至30日,定金不退;
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,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%;
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,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%;
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,按旅游费用总额的80%;
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,按旅游费用总额的90%;
行程开始当日,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0%。
1、 游客确认参团,须与我公司签订参团确认,并于签署当日向我公司交纳定金总计15000元人民币,该定金用于我公司支付航空机票占位事宜;
定金所含内容及收费标准:航空机票占位费收取标准:15000元人民币/人;
2、 参团团款流程说明
1) 游客交纳定金后,我公司将于出团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游客,所参团组是否成行(我公司团组成团标准为所收散客人数每团不得低于10 人);如不能成团,我公司全额退还乙方所交定金(部分签证时间特别长的团组另议)。
2) 游客在收到我公司团组成行确认信息后二日内,需要向我公司确认是否参团,如果确认参团,需要补交全款。
3、关于参团后违约的特别约定
1)游客违约
游客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,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:
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,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%;
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,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%;
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,按旅游费用总额的80%;
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,按旅游费用总额的90%;
行程开始当日,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0%。
如按上述约定比例扣除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,游客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,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。
2)旅行社违约
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(如果旅行社与旅游者协商理更改最终确认出团时间的,以双方另行约定为准)。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,或者游客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,不同意转团、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,旅行社向游客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(部分特殊线路根据沟通情况另议),并按下列标准向游客支付违约金:
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,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%的违约金;
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,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%的违约金;
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,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%的违约金;
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,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%的违约金;
行程开始当日,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%的违约金。